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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须知

一、首先感谢您对庆城的建设和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欢迎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

二、写信人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一事一文,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填写具有骚扰、诬告陷害、辱骂、恐吓、诽谤、伤害、色情、反动 迷信、危害国家安全等色彩的非法信息,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三、如您需要得到有关方面的答复,写信应署本人的真实姓名、详细填写联系方式,注明本人的具体,便于我们同来信人保持联系,使信访事项及时得以落实,网站对来信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予以保密。

四、领导信箱不受理的信件:①应当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②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③对已经终结的信访事项。

五、信件提交成功后将进入信件办理流程,相同内容信件请勿重复提交。

给县长写信
#1419
信件标题 咨询石油开发政策 反映的问题 其他
发信人 刘文印 发信日期 2012-4-4 18:38:5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发信人地址 桐川乡小原子村
信件内容 尊敬的辛县长;

你好,很高兴在这个网站上看到你勤政为民的作风,你能在百忙之中看我们老百姓的鸡毛蒜皮事,我高兴,庆幸庆城出了个青天。

我想咨询我们县的石油开发给政策是那个部门管,我着重了解国家对农民的补偿这一块的政策,就是政府的红头文件和具体政策及科目,现在人民群众不知道政策胡乱伤油企,也有人骗人民群众,请告诉我找那里,或者在网上公布。

我们在期望,打扰了领导。

领导批示

请段县长阅处并及时网复。 (辛少波  2012年4月13日)

请石化办田主任阅处。  (段登云  2012年4月16日)

回复日期 2012-4-18 10:53:07
办结回复

关于“咨询石油开发政策”信件的回复意见

 

桐川乡小原子村村民:

您好!感谢关注油田生产及油田勘探开发过程中对群众的补偿赔付政策。关于您在县长信箱反映的“咨询石油开发政策”问题,县政府领导批转我办具体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油田在勘探开发过程中涉及到群众土地征用、青苗补偿、附属物赔偿,在钻试过程中的庄基震损、污染等补偿以及井场退耕过程中的复垦费用等补偿。

土地征用政策目前执行庆市国土资发【2007】195号文件规定,塬地青苗补偿1080元∕亩,征用30240元∕亩;山地青苗补偿800元∕亩,征用17600元∕亩。

附属物赔偿标准执行庆市国土资发【2004】29号文件规定,这个标准对建筑物类、水电暖类、树木花草类、其他类都有明确的补偿标准。

井场退耕除已赔付的当年产外,油田单位按实际占用且不少于2年的青苗赔偿标准办理退耕。

油田勘探开发中的庄基震损赔偿,依据甘肃省地震局测试的距离标准执行。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由油田单位按标准征用。

油田生产关系到国家能源安全,群众的正当利益也需要相关法律法规来维护。感谢你的来信,如有政策方面的其他问题,可到当地乡政府油田开发协调管理办理室咨询,也可来电来访县油田开发建设“一站式”服务办公室。

咨询电话:3225177

                 

 庆城县油田开发建设“一站式”服务办公室

                             二0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办结日期 2012-5-10 9: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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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8
信件标题 熊家庙东咀群众吃水问题反映 反映的问题 反映建议
发信人 残疾人 发信日期 2012-3-22 22:22:0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发信人地址 自来熊家庙农民
信件内容 尊敬的辛县长:

你好!您辛苦了!

我是熊家庙乡东咀的一般群众,听说您特别关心群众困难,就叫孩子替我在网上谢谢您。我们熊家庙东咀群众吃水问题多少年一直困难,前几修的管道质量不好,造成经常停水,今年我们又下沟担水吃,根本谈不上搞养殖。县上把我们都统计成自来水常年供应的乡了。请今年给我们解决点困难吗。如有打扰,万望见谅,望回复为盼。

领导批示

请段县长办理并及时网复。 (辛少波  2012年4月13日)

请水务局贺局长阅处。  (段登云  2012年4月16日)

回复日期 2012-4-18 10:49:19
办结回复

关于熊家庙乡东咀群众反映供水不正常一事的回复意见 

 

关于熊家庙乡东咀群众反映的该村群众不能正常用水一事,经县水务局和驿马供水工程管理站派员共同现场核实,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东咀属熊家庙乡瓦咀行政村,该村于1986年驿熊人饮工程初建时从驿马供水站铺设供水管道,已解决了该村的群众生活用水问题。但由于该工程已运行二十多年,供水管道老化失修,跑、冒、滴、漏时有发生,近年来,一直靠驿马供水站维修勉强维持供水,但供水不正常。

经县水务局多方争取,已将瓦咀管道更换工程列入2013年驿熊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第二期工程,项目初设已经省水利厅批复,待明年工程实施后,该村群众的生活用水问题就可得到彻底解决。

 

 

庆城县水务局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办结日期 2012-5-9 9: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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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5
信件标题 封山禁牧问题 反映的问题 反映建议
发信人 夏生文 发信日期 2012-3-16 20:00:1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发信人地址
信件内容 尊敬的辛县长;

您好!

四年前由县林业局在庆西公路太乐1#2#大桥两侧荒山栽松树几千亩,成活90%以上,使荒山变成绿山,可是从去年后季开始山上羊多了树少了,我们多次向放羊人劝说,在无效的情况下我们有多次向村上,镇政府及林业局反应,可是林业局打电话给镇上,镇上说忙随后处理却不见人影,至今80%已被羊吃的留下树枝,由绿山有变成了荒山,国家花人力财力绿化的荒山变成现在光秃秃的土山,难道镇政府就无人过问?请县长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此事。

领导批示

请段县长安排办理并及时网复。 (辛少波  2012年4月13日)

请驿马镇立即拿出解决措施并效果及网复,林业局监督实施。  (段登云  2012年4月16日)

回复日期 2012-4-18 10:46:32
办结回复

关于群众反映太乐1#2#大桥两侧羊群毁坏林区的回复意见

 

接县政府领导批示,就群众在县长信箱反映驿马镇太乐1#、2#大桥两侧羊群毁坏林木一事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回复如下:

调查经过:接到批示文件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整改小组,于4月16日进行实地勘查,采取走访群众、个别谈话等方式,对涉及的太乐、涝池两村进行十余次的调查暗访。

调查结果: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同时掌握以上两处林区边缘村组共有养羊户5户,共有羊138只,每户均建养羊设施,目前,正值春耕生产时节,草场处于返青季节,时有个别养殖户深夜在林区放牧的现象。

处理意见:针对调查结果,我镇一是同该村5户养羊户签订禁牧保证书;二是对个别放牧者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适当经济处罚;三是采取24小时全天候不定时的突击抽查,增加检查次数;四是同村上签订封山禁牧责任书,实行“一把手”问责制。

通过此次调查走访,镇村广大干部决心在今后禁牧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努力实现林区零放牧,提高林木成活率,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庆城县驿马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办结日期 2012-5-2 1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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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
信件标题 制止乱收费 反映的问题 反映建议
发信人 李阿米 发信日期 2012-3-15 23:11:0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发信人地址
信件内容 尊敬的辛县长:

您好!

省委最新联村联户,为民富民的政策如温暖的春风,春雨滋润了人民渴求脱贫致富的心田。我是一位地道的庆城乡下人,进城在城外面开了一间36平米的小饭馆,前两年工商、食品、卫生收费我们基本能承受,可今年你当县长后工商收工会费200元,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收费通知单1、综合卫生学评价费500元;2 、检测费140元;3、检测结果评价费100元;4、培训费230元。共计970元,我刚开门不到10天连最需的东西都没有买下要收费这合理吗?我们是地道的农民,为了为养家糊口,供孩子上学这些部门不但支持我们,而且变本加利的乱收费,我也问了人这些单位都是政府全额财政拨款单位,也是为人民服务的部门,乱搜刮我们下苦的血汗钱值得吗,请问县长什么是权为民所想、权为民所系。

当我问他们工作人员今年收费咋这麽高,他说你今年缴了,以后不缴了,我认为有欺诈行为。我在城外面经营只有36平米的小面馆收了这麽多,那大一点就更多了上千元……

我们也是无业的农民,开饭馆也不容易,也得不到服务部门的支持,一来就是罚款还是罚款。请你过问这些部门的领导,庆城的经济发展不能靠这样吧,我们可怜的没有人联系支持只有给您诉说,要是这样再收我们联系上诉王三运书记去。

领导批示

请苟县长阅处并及时网复。 (辛少波  2012年4月13日)

请卫生局司局长安排调查了解,并将结果及时通过县综合门户网予以答复。  (苟爱仁  2012年4月15日)

回复日期 2012-4-18 11:01:43
办结回复

关于“制止乱收费”信件的回复意见

 

现就网民反映卫生监督所在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中存在乱收费一事答复如下:

一、卫生监督所是卫生局依法在全县范围内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执行机构,对包括就餐场所在内的10类24种公共场所进行预防性卫生学审查、开展经常性的卫生监督和检测、审核发放“卫生许可证”是该所的主要职能之一。

二、网民反映该所在收费通知单上开列的四项收费是严格依照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文件{甘价费(2004)401号文件}及庆城县物价局审核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的,不存在违规乱收费的问题。              

三、该所在办证服务大厅的“卫生行政许可公示栏”中将办理卫生许可证收取相关费用的政策依据、收费项目及标准上墙公示,以便群众监督,如有疑问,工作人员随时可以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及收费许可证予以查询。

四、该所只对违反卫生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所有行政处罚决定都是经过集体合议或听证后做出的,无论是简易程序、一般程序还是听证程序,都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存在“一来就是罚款还是罚款”的现象。

五、该所在卫生大厦一楼大厅设立了监督台,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卫生监督员在执法过程中如有执法过错或不规范的行为,可以进行举报或投诉。非常感谢广大群众及网民对卫生监督工作予以监督,同时也期望你们对卫生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于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努力为全县人民的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庆城县卫生局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办结日期 2012-5-2 1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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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
信件标题 回家创业,能否给我帮助! 反映的问题 其他
发信人 朱银瑞 发信日期 2012-3-13 18:20:2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发信人地址 庆城县太白梁乡二合沟村
信件内容 尊敬的辛县长:

你好!

我在外创业8年,目前在广东省一家中型电子企业任制造总管一职,今年回家看到家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些成果都是领导的英明指导下,才有父老乡亲今天的生活。

2012年回家过年,看到养殖“养羊”,2011年“养羊”有补助资费,不知2012年有没有,因我爸是农盲,我只能通过此种方式与您联系沟通,因个人资金有限,能否给予我帮助,或其它政策帮助。盼复!

祝辛县长: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庆城县太白梁乡二合沟村村民:朱银瑞

联系电话:15107515792

领导批示

请段县长阅并及时网复。 (辛少波  2012年3月30日)

请农牧局白局长阅处。  (段登云  2012年3月30日)

回复日期 2012-4-1 8:44:08
办结回复

关于“回家创业,能否给我帮助”信件的回复意见

 

朱银瑞先生:

您好!

您在县长信箱反映的“农民工返乡发展养羊创业,政府能否给予扶持帮助”的问题,县政府领导批转我局具体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由于县财政财力有限,目前县财政尚未安排养羊业扶持资金,近年养羊业扶持资金主要来自国家、省市有关扶持项目,数额很不稳定。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壮大在本县具有一定示范引领作用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提高其示范带动能力,散养户不在扶持范围之内。2012年,至今省市尚未下发项目申报指南,具体扶持资金数额和用途尚不确定。

建议农户建办养殖场时,可联合5户以上的农户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防疫、人畜分离、集中养殖、分户经营,创建标准化养殖小区,标准化养殖小区是当前畜牧养殖方面省市项目扶持重点。

如您在种植、养殖中遇到技术或政策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可来电来访我局进行咨询和寻求技术指导,我局将安排人员提供相关服务。同时,也可致电12316“甘肃三农服务热线”寻求相关帮助。

感谢您的致信,祝愿您回家创业成功,早日致富奔小康!为建设家乡作出新的贡献。

  

                          庆城县农牧局

                      二0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办结日期 2012-4-18 15: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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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4
信件标题 政府答应的事能否落实 反映的问题 反映建议
发信人 群声 发信日期 2012-3-13 9:43:1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发信人地址 白马乡三里店村背洼组
信件内容 尊敬的辛县长:

您好!

我们是白马乡三里店村背洼组的群众,知道您日理万机,打扰您我们诚恐诚惶,但是,我们队的群众行路、吃水实在太难,如有不妥,万望见谅。

去年2月24日,我队老张给时任县委闫书记写过一封信,反映我队群众吃水难、行路难的状况(284#),闫书记3月11日批示后,白马乡及县水务局来人实地调查后答应给我们解决。如今一年多过去了,我们还没有听到任何信息,不知道县政府答应过的事情能否给群众兑现落实?最近又欣闻实施“双联”工程,作为群众,我们从心底里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只是我们希望县上首先能把大多数群众的基础性工作做实做好,尤其是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做好、做到位,比干部给群众给点钱实惠的多。请您能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此事,帮助我们落实了,我们几百口人对您及政府感激一生!

顺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白马乡三里店村背洼组群众

领导批示

请郭县长阅,能否在一事一议中给予考虑? (辛少波  2012年3月30日)

请白马乡方乡长了解情况,确需协调解决,请作为明年“一事一议”项目储备? (郭一锋 2012年4月1日)

回复日期 2012-4-11 10:17:01
办结回复

于三里店村背洼自然村群众反映有关问题的回复意见

 

我乡三里店村背洼自然村群众反映该自然村群众行路、吃水困难的情况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指派专人会同三里店村干部进行调查了解,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映问题

反应三里店村背洼自然村群众行路、吃水困难,要求政府给予解决。

二、调查情况

背洼自然村位于三里店村东部,庆西公路南边,共有64户282人,有村组主干道1条3公里,去年后季乡村两级积极衔接,争取油田单位资金进行沙化,在当时修建过程中,由于拓宽要占地,群众坚决不同意拆迁拓宽,乡村两级做了大量工作未果,最后,经背洼自然村召集群众代表商议,决定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修建,建成4米宽的砂石路。

关于饮水问题,背洼自然村群众以前饮水主要靠驿熊人饮工程供水,但近两年来由于驿熊人饮供水管道老化,基本终止供水,背洼自然村群众饮水主要靠三里店村部周围的两眼机井供应,来回取水最近的有4公里,最远的有8公里,部分群众饮水困难属实。

三、处理意见

1、关于反映行路难问题,目前该自然村3公里主干道已建成砂砾路,若群众有积极性,乡村两级积极争取2013年“一事一议”项目,再行修建。

2、关于反映吃水难问题,结合今年驿熊人饮工程供水管道改造项目,去年年底乡村两级已将该组饮水管道改造项目上报县委农村工作部,今年,驿熊人饮管道改造后,可全面解决该组群众饮水问题。

  

  白马铺乡人民政府

                                      2012年4月12日

 

办结日期 2012-4-12 15: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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